05 5月, 2011

「圖書館事件」行動聲明

 圖書館事件發生數日以來,圖書館和校方的回應,以及媒體對此事件的處理,已經將此事淺化到個人行為的道德性層面。但事實上,圖書館事件背後所代表的意義,是世新大學校方對於法治的不重視,還有師生之間權力的不對等

 根據《世新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第五條,圖書續借以一次為限;而上架後方可再次借出之行政慣例,也實質上地保障了他人接觸知識及借閱圖書之權利,兩者皆無不妥。相反的,該師所要求,及其過去所享有的通融,則明顯地違反圖書館的規定,並侵害了他人使用圖書館資源的權利。許姓館員的處理方式,更是圖書館身為行政單位,卻明目張膽地蔑視法規的表現!

 另一方面,圖書館對該師提供的「服務」,顯然並非人人皆能享用,而是一份建立在教師身分上的特權。這揭露了在世新校園裡面,師生之前的關係,仍然是古老的、威權的。老師的需求在校方眼裡,遠遠優先於學生的權利;在這個前提下,規定對老師網開一面是天經地義,學生依照相對的潛規則反制,卻成了合理化校方行政濫權的藉口。這樣封建落後的行政思維,對照世新大學自由開放的形象,不可不謂諷刺。

 和教師、員工共同作為學校的構成主體,學生理當享有與前二者相同的權利;但事實上,缺乏實質權力的學生,往往無能維護自身的權益。世新校內雖有教師評鑑、性平會和申訴信箱等管道,但不是適用範圍較小,就是門檻過高,面對對於較基礎權利的侵犯,仍無計可施。

 我們在此呼籲,世新校方應積極重視校園法治和學生權利,爲這次圖書館的行政濫權,做出妥善處理,以免相同的事件不斷上演;以下是我們的訴求:

1.   校方立即道歉,懲戒相關人員校方應對過去未依法行政,以及這次行政濫權,做出正式道歉,並依《員工獎懲辦法》處理相關人員。
2.  我要輕鬆建言,拒絕學生無言建立容易使用的公民監督平台並確實告知全體學校成員,以強化學生監督行政之能力。
3.  拆除威權違建,樹立學生人權校方應積極重視依法行政及學生權益,不得爲教師員工之權利而侵害學生的正當權利。

最後,我們仍殷切盼望世新大學能早日發現自身的錯誤,回頭是岸,免遭金玉其表之譏。
聯絡人:
盧靜 0952431379 rutkkin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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