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5月, 2011

圖書館事件,是合法性及平等借閱權之爭

文/張智琦

世新大學日前爆發圖書館侵犯學生權益事件,引發正反兩極的意見激辯。我們必須先撇開事件當中無關緊要的枝節,才能看見問題的癥結。圖書館事件的核心,不在於事件中的人物是否達到我們期待的「道德標準」,亦即,杜姓教師的態度、練姓學生的情緒性發言都不是真正的問題,我們應該關切的是:圖書館事件反映出了那些長久積習的弊病?

如果我們同意學校作為維繫國家體制的基礎單位,是為了使學生學習社會化,從而適應國家體制的運作,那麼,校內成員就應該對校規嚴肅以待,將之視為每個公民必須遵守的法律。由此觀之,杜姓教師不論有任何理由或需求,都沒有權利逾越圖書館的規定,要求直接二度續借;再者,杜姓教師和館方也無權要求借閱者在尚未到期前歸還書籍。圖書館事件明顯暴露出教師知法玩法、館方違反依法行政原則的事實。

根據練姓工讀生和杜姓教師的說詞,教師獨佔書籍並不是第一次,此前已有多次通融的情形。試問,同樣作為圖書館的讀者,教師憑什麼擁有比學生還大的借閱權?如果練姓工讀生沒有堅拒教師的越權之舉,像其他館員縱容教師予取予求,導致學生永遠借不到某些書,這難道不是一種知識的壟斷?而館方要求學生還書,優先讓老師使用,豈不更是一種官官相護的傲慢?

學生作為校園主體的一份子,身為圖書館讀者的一份子,應該享有和其他成員,不論是校友、教師、行政人員同等的借閱權(規定的借閱時間長短不同,但規定必須按時歸還卻是一樣的)。然而,此事件反映出世新學生的權利不但被漠視,而且遭到校方赤裸裸的壓迫。

我們必須認清一個真相:圖書館事件並不是一場意氣之爭,也不是個人的道德之爭,而是為了避免你我權利再度受到侵犯,而發起的一場關於合法性及平等借閱權的據理力爭。

0 意見:

張貼留言

我們尊重所有人的意見,不會偏好關照,例外的只有當我們顧及主題性、看不懂你想說什麼,以及無關公共議題的意見,我們會不得已採取放置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