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6月, 2011

社會製造的假平等

文/李宥榛

以下是我和一位網友在影音網站YOUTUBE上的對話:
「還是羅大佑那一輩的老歌手好!受不了現在演藝圈那麼多的娘砲歌手,娘就娘還裝帥!」
「你這是性別歧視嗎?」娘這個敏感字眼,喚起了我被叫「死T」的記憶。
「娘跟歧視有什麼關係?你馬幫幫忙= =」我試圖和這位網友解釋,使用「娘砲」這個字眼就是在汙衊不同性別特質的人,結果換來一句「那又如何?我的讚還是比你多!你可是一個讚都沒有喔!」

我不怪這位顯然沒什麼性別概念的網友,因為即使是我們這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仍會把「死gay」、「娘砲」、「死T」等字眼掛在嘴邊,把別人的痛苦當成茶餘飯後的玩笑話。儘管台北市每年都會舉辦提倡平等的同志大遊行、儘管政府已制定「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的《性別教育平等法》、儘管各級學校已把性別議題融入教材,但歧視沒有消失,它依舊存在,依舊散佈著相同的恐懼。

這是社會呼籲性別平等背後的真相、性別教育表面化的證據。我們央求國中、小老師每學期花4小時宣導平等(我大膽猜測多數是草率略之),卻沒告訴學生「娘砲」背後的恐同價值;大眾浸淫在「尊重多元性別」、「建立友善校園」、「終止性霸凌」的口號裡,卻鮮少傾聽性少數的需求;學校教育仍以異性戀的角度詮釋世界,我們亦理所當然地接收一夫一妻的思維,放棄思考多元家庭的可能;當立法院將性霸凌列入《性別教育平等法》,卻忽略遏止霸凌事件的根本辦法並非退學,而是徹底改造不平等的社會結構。

當我們的社會僅能做到表面上的平等,看不見深耕蒂固的結構問題,那不僅僅是同志、性少數族群,新移民、原住民、農民、勞工、身心障礙者等就會永遠被這個體制排除,大眾亦只是活在社會製造的假平等裡,繼續自我感覺良好,屆時學生會換個不是「娘砲」、「死gay」、「死T」的字眼,將恐懼從學校蔓延至社會。

性別友善的漫漫長路

文/張智琦

為顧及跨性別者的需求並解決女廁不足的問題,世新大學計畫在校內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將部分男廁改為不同性別者皆可使用的「無性別空間」,以「功能取向」取代二元對立的「生理性別取向」,落實性別友善、多元的精神。這原本是一樁美事,但在校方舉辦的公聽會中,我們卻聽見了許多保守反動的聲音,讓人憂心廁所還未改建,污名已經先一步到來。

公聽會上,性別平等教育中心主任羅燦煐試圖擘畫一個具有前瞻性的性別平等藍圖,卻隨即被參與學生提出的種種疑慮所否定,顯示出世新的同志友善氛圍不過是一層薄弱的假象;校內的性別教育仍然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在談論公聽會前,我們必須反思的是:誰是性別友善廁所的主體?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公聽會中幾乎都是女性發言,形成以「異性戀女性」立場為主的一言堂。相較於身為既得利益者而沉默的異性戀男性,她們充分表現出女性位居弱勢的焦慮,指出「與男性共用廁所,會擔心衛生棉被看到而感到尷尬」、「性別友善廁所會有校外人士進入,唯恐遭到狼爪」,最終推演到「應該派人巡邏性別友善廁所」的結論。然而,這樣的一套受害者邏輯,不但未能使女性賦權,還將性別友善廁所污名化,演變成第二性壓迫第三性的局面。

而「性別友善廁所導致色狼出沒」的迷思之所以蔓延,不能將責任全歸屬於參與學生,校方宣導不力也是重要原因。整場公聽會另一個弔詭的地方在於:缺乏第三性的參與,也沒有學生站在跨性別者的立場發言(高潮成員除外),讓參與者都成了社會學家伊唯塔.傑魯巴維所指的「沉默串謀者」。亦即,學生們都只是在談論自身的權益,卻看不見「他者─跨性別」的處境(被歧視、被污名化、不能自在如廁的痛苦)比她們來得險峻得多。在這裡,多元性別不但沒有被友善談論,甚至根本沒有被談論──他/她們是廁所使用者中被迫隱形的一群。可是,性別友善廁所究竟是為何而設?誰才是性別友善廁所的主體?

如果說,公聽會的目的是為了使同志族群、校方、異性戀學生三方充分溝通,在一個理性的公共場域中進行平等的審議;如果說,性別友善廁所的初衷是為了讓人人都能享有自在如廁的權利,不論是形象怪異、嗜好扮裝、曾經變性或渴望有隔間的「男身女生」與「女身男生」,皆能免除歧視眼光的進出廁所──那麼,這場校方舉辦的公聽會及參與學生的表現,無疑都是不及格的。

當大學校園仍然充斥著刻板印象、偏見和歧視言論的此刻,性別友善廁所是否能「友善」的上路,令人懷疑。從公聽會的狀況看來,除了廁所的改建,校方還必須正視性別教育的重要性,對校內行政人員、教職員、學生進行全面且完善的宣導,讓其了解跨性別者的需求。待平等、自由、多元等價值深入到師生心中,世新也才有資格稱自己是一所性別友善的學府。

27 6月, 2011

我們的校園,誰的壓迫

圖書館事件後續





文/盧靜

還記得四月時,一場圖書館工讀生和老師間對借書規則認知不同引起的爭執,加上館員對此事的處理失當,在世新校內掀起
一波沸沸揚揚的討論。除了法規的不完備,圖書館事件也顯現了校內行政的不透明和學生發聲的不易。因此,高潮社發表了一系列專文,從制度與權力關係,討論圖書館事件的意義。

事件發生後兩個月的六月一號下午,圖書館舉辦了一場關於借書規則修正的討論會。在學生會、學生議會和高潮社的討論之下,借書規則將依照公平保護讀者權益和增加書籍流動率的原則,朝以下的方向修改,至於相關的公聽會則預計在100學年度第一學期舉辦:

  1. 縮短基本借閱期,同時增加可續借次數。
  2. 曾申請續借的原借書人,需隔一段時間後才能再次借閱同一本書。


然而,這並不能算是真正的成果。除了一切尚未定案,這個修正方向也未必理想,而一個理想制度的產生,需要的仍是全體使用者的共同討論。更重要的是,僅是一個借書規則的改變,無法真正解決圖書館事件的核心問題,因此在修法之外,我們仍然要提出進一步的訴求,以求在校內建立更完善有效的法治與監督體制:

 1.    學校的行政流程應透明公開,供全體師生員工查詢。
 2.    校方應建立整合性且有標準程序及透明性的監督機制。

也許有的同學、教職同仁們疑惑以上訴求與圖書館事件關係何在?其實圖書館事件的問題根源,在於「法」不被尊重:程序不透明造成了不在行政體系裡的人多半無知於法,甚至連工讀生也未必清楚自己的權責;既然無知,也就難以監督行政的不當與疏失,玩法弄法之人自然有恃無恐。因此我們提出第一點訴求,以取得「知」的權利。

在第二點訴求的方面,雖然校內單位多有提供申訴信箱的資訊,但其實只是一般的連絡方法,並沒有正式的處理程序及結果回覆,使得這些管道缺乏可信賴性,自然沒有對公共事務的監督能力。爲了擁有最基礎的「行」的能力,一個容易使用而有效的管道是有必要的。

由淡藍色權益節思考何為「校園民主」


文/詹慈恩

前陣子,由世新學生會舉辦的第二屆淡藍色權益節,悄悄地開始,又悄悄地結束了,令人不知所以然。遙想上一屆排場熱鬧、學生會廣發《民主報》、多家媒體前來採訪,世新的校園民主意識看似冒出嫩芽,然而,第一屆權益節結束,許多關於活動的問題和疑慮遲遲未被釐清、被討論、被改進,直到今年第二屆權益節,「校園民主、學生權益」早已淪為口號和形式。

何謂校園民主?民主,人民作主之意,學生既為校園的主體,校園影響我們的生活、思想、甚至未來,學校這場域理當為學生作主,我們必須讓校園更具體的展現平等、自由,讓學生、教師與行政人員能順暢、無障礙的的對話,並且讓此的對話「有效」而非「空談」。

其實這些關於「校園民主」的論述,就如同地心引力法則一般令人耳熟能詳,然而,我們真的瞭解,自己手上應當握有什麼樣的權力/權利嗎?

以表象來看,幾乎可以說,現今大學的各項制度可以算是比較符合民主了,我們的學生會,相對於高中自治會而言,組織更大、也更能自由的去做事。然而,以世新為例,我們卻發現,絕大部分學生在決定校務的過程中,絲毫無影響力,學生會也幾乎成為行政傀儡,由此可見,即便是大學校園,離「真正的民主」仍然遙遠。

世新為私立學校,我們總是說學校收了高額學費,應當提供學生更好的教學品質、更多福利,也總是埋怨學校行政單位又出了什麼包、擺了什麼跩樣,但當我們只是不斷要求、批評、抱怨時,「民主」一詞早已被消費殆盡。學生,無庸置疑的有爭取自身權益、參與校內行政事務的權利,但在談爭權之前,我們先要有「理解民主、使之活躍」的條件。

「民主」這件事,應該要有持續性、有討論、有影響力,當我們想為自己應有的權益發聲時,本身必須有想法、有自信,知道自己要什麼,並且提出一套說法去說服對方。並且,在付諸行動之前,我們必須先思考:「到底是什麼,造成了現在令我不舒服/不認同/不理解的一切?」

這個問題的答案範圍十分有彈性,小至單談校園體制,大至牽扯到整個社會結構,甚至歷史脈絡的問題,在我們逐步開始行動的每個階段,可能會得出不同深度和廣度的答案,然而這些都無妨,都能慢慢的靠每一步行動、每一個思考,去充實自己的認知。因此,我們要先有「學生有能力參與並改變」的意識,確切的告訴學校:「我知道我要什麼,而且我們是平等共生的」,才能產生真正能改變的力量。

當我們有條件、有能力為自己的立場站穩腳步,理解何謂真正的「民主」,就能實質且有方向、有效率的行動,達成爭取自身權益的目的,而不是由學生會(行政單位?)舉辦「一年一度」的權益盛會,突兀的跳出來喊喊口號、請校長站站台致致詞、甚至演出「權益女神」的戲碼,幾天的活動期一過,一切照舊運轉,我們仍將「民主」當做一死的、收藏在字典中的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