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詹恩
在這個意義過剩的時代,你不能限制他人說什麼想什麼,但能選擇自己要如何做、如何應對。
整個社會是歪斜的,想要完全推翻是太天真,但可以試圖破壞某些、再填補進某些,而前提是,自己也要先歪斜進去,再慢慢找出路。
一直在試探、挑戰、實驗某些東西,有時方式或許拙劣,但我知道自己是有意識的在做這件事,對於男性友人一些煽情的話題或是帶有性暗示的玩笑,從不羞澀去面對。我好奇,當一完整的身體呈現在眾人面前,或者,當身體只有一部份袒露出來時,眾人會如何看待、如何反應、如何評價。可能往往會被化約為某部分,或是更強調那「某部分」,而大部分的反應往往是意有所指的、定義的、判別的,甚至具有侵略性。
身體是私密的,卻同時也向整個社會公開。我們對某些裸露太感到驚奇,認為這是私密不可袒露的,尤其是女生,我們以道德標準去判別「她們」應該怎麼怎麼做,認為那身體應該要鎖起來、包起來,不該揭示,要等待「值得的」對象來拆開包裝,是被動的、懼怕的。當有人先揭開了、表態了,往往會被某些人皺眉,即使議題正確、方向正確。
上學期末,我和另一位高潮社員帶著兩個新聞系的學妹,做了一個對於性觀念開放的質疑以及對女性性自主討論的新聞專題(刊載於校內報社新聞人第287期一版──性觀念未成熟,女性意識須抬頭),由於專題情境照需要自行拍攝,找了幾個學妹都比較害羞,最後由我當照片主角,與另一位男性社員搭檔,滿順利的完成情境照,照片主題大略是男性社員處於被動的平躺位置,我跨坐對方身上,一手拉扯領帶,神態曖昧。但當報紙出版後,我不知道被多少人問了幾百次,這期一版的照片是「怎麼回事」,似乎沒人有細看專題的內容,看到的只是我在照片上的神態、姿勢,還有「為什麼我要拍『這種』照片?」
我不禁想,即使情境照符合主題,即使拍攝的當下我是有意識的,但當刊物一出來,人們當下的反應仍是「女生這樣不好啦!」、「多害羞,太開放了!」那具身體和拍攝的意義又重新回到社會的道德標準下被評斷,女生的身體仍然不自由、被禁止、被規範。試想,今天如果是男生拍攝這樣的照片,是否會受到同儕的讚賞,得到「欸,不錯喔!」、「人生勝利組啦!」之類帶有曖昧的鼓勵。
荒謬的是,我們都太習慣演藝圈女星的裸露,而這種「裸露」為的卻是去迎合社會對「女體」所要求的標準(美腿、美波、美背)、為滿足某族群的需求、為吸引某種眼光而達到目的,「目的」可能是虛榮心、曝光率、營利。
而我們也太習慣那些關於性的玩笑,貶低女生的、專指女生的、令女生難堪的,然而,如果有個女生對玩笑不感到難堪,甚至願意參與話題,看待她的眼光往往會變得隨便、對她興味盎然,最後難免冒出更不禮貌的話。
位置不對等,即使說話的雙方都有意願,仍然不對等,因為一方有意識,一方卻是長期被父權社會豢養而成的「MAN」。
然而在書和理論、思想之外,女生仍然要面對現實世界,仍然會在等紅燈的十字路口,被搖下車窗打赤膊嚼著檳榔的小貨車司機吹口哨,可能很氣但也無可奈何;仍然會被有意無意的話語猥褻、物化、化約為「部分」;仍然在男女關係中被要求、被吃得死死,但施壓的不只是對方,自己的妥協也同為共犯;仍然會被加諸許多道德規範的綁鎖,他者和自身皆將自己的身體和意識綁死。
但即使我們身處的結構屹立不搖,改變的可能微乎其微,仍然得選擇抵抗、反叛,這樣的說法實在很呼籲、很口號,卻是不得不承認的事實,如果就默不作聲無奈承受,將連一點點翻動都感受不到。
正如性別打結裡說的,我們無法避免參與父權體制,因為整個體制是我們共同繼承下來的,不得不生活於其中,但我們可以選擇如何參與。雖然我們不能拿它怎樣,但我們卻能有很大的空間、很多方式能去試圖改變它,把它變得更好一點,再移交給後人。
10 10月, 2011
27 9月, 2011
文化海盜的崛起
文/盧靜
9/19日,德國柏林州議員選舉結果公佈,一個僅僅成立五年的小黨拿下了高達8.9%的得票率,以及十五席提名全部當選的佳績;「海盜」,是這個小黨的名字。
9/19日,德國柏林州議員選舉結果公佈,一個僅僅成立五年的小黨拿下了高達8.9%的得票率,以及十五席提名全部當選的佳績;「海盜」,是這個小黨的名字。
對政治冷感的台灣人來說,海盜黨可能極度陌生,不過,在它的起源地瑞典,海盜黨卻是全國第三大黨,甚至在歐洲議會擁有一個席次。第一個海盜黨於2006年在瑞典成立,並且迅速擴展到其他國家;根據海盜黨國際的統計,超過四十個國家有海盜黨活動,主要分布在歐洲、美洲及澳洲,在其中十九個國家,海盜黨是登記有案的政黨。
海盜黨的主要理念是資訊、創意與知識的公共分享;說得簡白一點,就是反對智慧財產權。
反對智慧財產權?聽起來不是個好主意。我們都知道,智慧財產權保護了創作者的利益,刺激更多創意產生,長期來看,大眾也能從中受益;另一方面,智慧財產權也保障了創作者所付出的努力可以得到回報。
不過,這是真的嗎?我們當然樂見各種新科技、作品和研究結果不斷誕生,創作者能夠得到對等的回報,但這得要關於智慧財產權功能的假設是真的才行。
智慧財產權的「智慧」
嚴格來說,智慧財產權實際保護的是「權利所有人」,而智慧財產權是可以被轉讓、出售甚至抵押的;換句話說,權利所有人並不見得就是創作者,更多時候甚至不是自然人,而是購買作品的企業。
典型的例子是軟體。Windows是使用最廣泛的作業系統,而根據我們對軟體設計的認知,軟體是由工程師寫出來的,不過,當我們在安裝Window 7時,簽訂使用者條款的對象,卻是版權所有人「微軟公司」。主要幾個核心工程師到底可以獲得多少獲利我們不得而知,但從近年來美國資訊軟體業也開始大量使用派遣工程師取代正式員工的狀況看來,大多數工程師能領到死薪水就不錯了。
音樂創作人的處境也相去不遠。即使唱片業者不斷高呼「購買正版支持創作人」,但根據英國柏恩茅斯大學Martin Kretschmer 教授於2005年發表的論文,68%的音樂創作人從音樂出版得到的收入,佔不到其作品銷售額的20%,80%以上的創作人需要靠一個以上的工作維持收入。
看起來,智慧財產權在保護創作者上的成績似乎不太理想。
創作非爲獲利
那麼,如果智慧財產權不能鼓勵創作,盜版自然也無法妨礙創作;那,創作者需要什麼?
再次以音樂創作為例;除了主流音樂以外,另外有一群被稱為獨立音樂創作者的族群,使用租的錄音室、練習室,在貧乏的資源下創作,他們之中或有一些人也可望進入主流市場,但更多人卻是基於創作的慾望來製作音樂。
事實上,從許多創作者的心路歷程中可以發現,多數人並非因為想賺錢而創作,而只是在創作過程中需要有人支持。而所謂的支持,大致可分為兩類:更廣泛的傳播,和更易得的資源,當然,或許也期待某種程度的回饋。
之於前者,美國獨立樂隊Harvey Danger認為,很多人都是潛在的消費者,但首要因素是要先讓聽眾能接觸作品。於是,Harvey Danger將他們的作品放在網路上,提供免費下載。Harvey Danger嘗試在創作者與付費人間建立一種新關係,藉由免費音樂的傳播,吸引支持其音樂的人購買專輯,特別是獨立音樂的唱片能夠將大部分的利潤如付費人期待,回饋到音樂創作者身上。
智慧非私產的想像
結果,海盜黨的主張似乎是對的:智慧財產權是行不通的,它不但無法完成它的任務,甚至淪為剝削創作者與消費者的工具。但是,創作者畢竟有其成本,而人們也會期待能對喜歡的創作者有所回饋。如果智慧財產權行不通,那有什麼方式是有效的?
Harvey Danger的經驗,實現了一種推廣和有效回饋的可能;而對於提供資源,或許可以在現有的獨立音樂平台上更進一步。
INDIEVOX是台灣目前一個頗具規模的平台,提供獨立音樂創作者發表、宣傳、行銷、交流的空間,並且免除了商業經營的剝削與限制;另外一個重要的特色是,它提供了單曲付費下載的交易方式,提高了消費的自由度。
如果說,這樣的平台可以提供創作者創作資源呢?或許能夠成立一群創作福助機構,與創作者簽下協同,提供創作所需的資源,並伴隨輔導機能,協助創作者發行自己的作品,或是提供展演發表的空間,並將創作收入回饋給此公共機構的運作。
由於是非營利導向的公共建設,作品並非被買斷,在減輕負擔時,也將回饋到創作扶助機構,以及其他創作者身上。這並非無償替創作者為其創作買單,而是站在文化建設的立場上,與創作者合作,營造更好的創作環境。
28 6月, 2011
社會製造的假平等
文/李宥榛
以下是我和一位網友在影音網站YOUTUBE上的對話:
「還是羅大佑那一輩的老歌手好!受不了現在演藝圈那麼多的娘砲歌手,娘就娘還裝帥!」
「你這是性別歧視嗎?」娘這個敏感字眼,喚起了我被叫「死T」的記憶。
「娘跟歧視有什麼關係?你馬幫幫忙= =」我試圖和這位網友解釋,使用「娘砲」這個字眼就是在汙衊不同性別特質的人,結果換來一句「那又如何?我的讚還是比你多!你可是一個讚都沒有喔!」
我不怪這位顯然沒什麼性別概念的網友,因為即使是我們這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仍會把「死gay」、「娘砲」、「死T」等字眼掛在嘴邊,把別人的痛苦當成茶餘飯後的玩笑話。儘管台北市每年都會舉辦提倡平等的同志大遊 行、儘管政府已制定「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的《性別教育平等法》、儘管各級學校已把性別議題融入教材,但歧視沒有消失,它依舊存在,依舊散佈著相同的恐懼。
這是社會呼籲性別平等背後的真相、性別教育表面化的證據。我們央求國中、小老師每學期花4小時宣導平等(我大膽猜測多數是草率略之),卻沒告訴學生「娘砲」背後的恐同價值;大眾浸淫在「尊重多元性別」、「建立友善校園」、 「終止性霸凌」的口號裡,卻鮮少傾聽性少數的需求;學校教育仍以異性戀的角度詮釋世界,我們亦理所當然地接收一夫一妻的思維,放棄思考多元家庭的可能;當立法院將性霸凌列入《性別教育平等法》,卻忽略遏止霸凌事件的根本辦法 並非退學,而是徹底改造不平等的社會結構。
當我們的社會僅能做到表面上的平等,看不見深耕蒂固的結構問題,那不僅僅是同志、性少數族群,新移民、原住民、農民、勞工、身心障礙者等就會永遠被這個體制排除,大眾亦只是活在社會製造的假平等裡,繼續自我感覺良好,屆時 學生會換個不是「娘砲」、「死gay」、「死T」的字眼,將恐懼從學校蔓延至社會。
以下是我和一位網友在影音網站YOUTUBE上的對話:
「還是羅大佑那一輩的老歌手好!受不了現在演藝圈那麼多的娘砲歌手,娘就娘還裝帥!」
「你這是性別歧視嗎?」娘這個敏感字眼,喚起了我被叫「死T」的記憶。
「娘跟歧視有什麼關係?你馬幫幫忙= =」我試圖和這位網友解釋,使用「娘砲」這個字眼就是在汙衊不同性別特質的人,結果換來一句「那又如何?我的讚還是比你多!你可是一個讚都沒有喔!」
我不怪這位顯然沒什麼性別概念的網友,因為即使是我們這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仍會把「死gay」、「娘砲」、「死T」等字眼掛在嘴邊,把別人的痛苦當成茶餘飯後的玩笑話。儘管台北市每年都會舉辦提倡平等的同志大遊
這是社會呼籲性別平等背後的真相、性別教育表面化的證據。我們央求國中、小老師每學期花4小時宣導平等(我大膽猜測多數是草率略之),卻沒告訴學生「娘砲」背後的恐同價值;大眾浸淫在「尊重多元性別」、「建立友善校園」、
當我們的社會僅能做到表面上的平等,看不見深耕蒂固的結構問題,那不僅僅是同志、性少數族群,新移民、原住民、農民、勞工、身心障礙者等就會永遠被這個體制排除,大眾亦只是活在社會製造的假平等裡,繼續自我感覺良好,屆時
性別友善的漫漫長路
文/張智琦
為顧及跨性別者的需求並解決女廁不足的問題,世新大學計畫在校內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將部分男廁改為不同性別者皆可使用的「無性別空間」,以「功能取向」取代二元對立的「生理性別取向」,落實性別友善、多元的精神。這原本 是一樁美事,但在校方舉辦的公聽會中,我們卻聽見了許多保守反動的聲音,讓人憂心廁所還未改建,污名已經先一步到來。
公聽會上,性別平等教育中心主任羅燦煐試圖擘畫一個具有前瞻性的性別平等藍圖,卻隨即被參與學生提出的種種疑慮所否定,顯示出世新的同志友善氛圍不過是一層薄弱的假象;校內的性別教育仍然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在談論公聽會前, 我們必須反思的是:誰是性別友善廁所的主體?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公聽會中幾乎都是女性發言,形成以「異性戀女性」立場為主的一言堂。相較於身為既得利益者而沉默的異性戀男性,她們充分表現出女性位居弱勢的焦慮,指出「與男性共用廁所,會擔心衛生棉被看到而感到尷尬」、 「性別友善廁所會有校外人士進入,唯恐遭到狼爪」,最終推演到「應該派人巡邏性別友善廁所」的結論。然而,這樣的一套受害者邏輯,不但未能使女性賦權,還將性別友善廁所污名化,演變成第二性壓迫第三性的局面。
而「性別友善廁所導致色狼出沒」的迷思之所以蔓延,不能將責任全歸屬於參與學生,校方宣導不力也是重要原因。整場公聽會另一個弔詭的地方在於:缺乏第三性的參與,也沒有學生站在跨性別者的立場發言(高潮成員除外),讓參與者 都成了社會學家伊唯塔.傑魯巴維所指的「沉默串謀者」。亦即,學生們都只是在談論自身的權益,卻看不見「他者─跨性別」的處境(被歧視、被污名化、不能自在如廁的痛苦)比她們來得險峻得多。在這裡,多元性別不但沒有被友善談 論,甚至根本沒有被談論──他/她們是廁所使用者中被迫隱形的一群。可是,性別友善廁所究竟是為何而設?誰才是性別友善廁所的主體?
如果說,公聽會的目的是為了使同志族群、校方、異性戀學生三方充分溝通,在一個理性的公共場域中進行平等的審議;如果說,性別友善廁所的初衷是為了讓人人都能享有自在如廁的權利,不論是形象怪異、嗜好扮裝、曾經變性或渴望有 隔間的「男身女生」與「女身男生」,皆能免除歧視眼光的進出廁所──那麼,這場校方舉辦的公聽會及參與學生的表現,無疑都是不及格的。
當大學校園仍然充斥著刻板印象、偏見和歧視言論的此刻,性別友善廁所是否能「友善」的上路,令人懷疑。從公聽會的狀況看來,除了廁所的改建,校方還必須正視性別教育的重要性,對校內行政人員、教職員、學生進行全面且完善的宣 導,讓其了解跨性別者的需求。待平等、自由、多元等價值深入到師生心中,世新也才有資格稱自己是一所性別友善的學府。
為顧及跨性別者的需求並解決女廁不足的問題,世新大學計畫在校內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將部分男廁改為不同性別者皆可使用的「無性別空間」,以「功能取向」取代二元對立的「生理性別取向」,落實性別友善、多元的精神。這原本
公聽會上,性別平等教育中心主任羅燦煐試圖擘畫一個具有前瞻性的性別平等藍圖,卻隨即被參與學生提出的種種疑慮所否定,顯示出世新的同志友善氛圍不過是一層薄弱的假象;校內的性別教育仍然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在談論公聽會前,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公聽會中幾乎都是女性發言,形成以「異性戀女性」立場為主的一言堂。相較於身為既得利益者而沉默的異性戀男性,她們充分表現出女性位居弱勢的焦慮,指出「與男性共用廁所,會擔心衛生棉被看到而感到尷尬」、
而「性別友善廁所導致色狼出沒」的迷思之所以蔓延,不能將責任全歸屬於參與學生,校方宣導不力也是重要原因。整場公聽會另一個弔詭的地方在於:缺乏第三性的參與,也沒有學生站在跨性別者的立場發言(高潮成員除外),讓參與者
如果說,公聽會的目的是為了使同志族群、校方、異性戀學生三方充分溝通,在一個理性的公共場域中進行平等的審議;如果說,性別友善廁所的初衷是為了讓人人都能享有自在如廁的權利,不論是形象怪異、嗜好扮裝、曾經變性或渴望有
當大學校園仍然充斥著刻板印象、偏見和歧視言論的此刻,性別友善廁所是否能「友善」的上路,令人懷疑。從公聽會的狀況看來,除了廁所的改建,校方還必須正視性別教育的重要性,對校內行政人員、教職員、學生進行全面且完善的宣
27 6月, 2011
圖書館事件後續
文/盧靜
還記得四月時,一場圖書館工讀生和老師間對借書規則認知不同引起的爭執,加上館員對此事的處理失當,在世新校內掀起
一波沸沸揚揚的討論。除了法規的不完備,圖書館事件也顯現了校內行政的不透明和學生發聲的不易。因此,高潮社 發表了一系列專文,從制度與權力關係,討論圖書館事件的意義。
還記得四月時,一場圖書館工讀生和老師間對借書規則認知不同引起的爭執,加上館員對此事的處理失當,在世新校內掀起
一波沸沸揚揚的討論。除了法規的不完備,圖書館事件也顯現了校內行政的不透明和學生發聲的不易。因此,高潮社
事件發生後兩個月的六月一號下午,圖書館舉辦了一場關於借書規則修正的討論會。在學生會、學生議會和高潮社的討論之下,借書規則將依照公平保護讀者權益和增加書籍流動率的原則,朝以下的方向修改,至於相關的公聽會則預計在100學年度第一學期舉辦:
- 縮短基本借閱期,同時增加可續借次數。
- 曾申請續借的原借書人,需隔一段時間後才能再次借閱同一本書。
然而,這並不能算是真正的成果。除了一切尚未定案,這個修正方向也未必理想,而一個理想制度的產生,需要的仍是全體使用者的共同討論。更重要的是,僅是一個借書規則的改變,無法真正解決圖書館事件的核心問題,因此在修法之外 ,我們仍然要提出進一步的訴求,以求在校內建立更完善有效的法治與監督體制:
1. 學校的行政流程應透明公開,供全體師生員工查詢。
2. 校方應建立整合性且有標準程序及透明性的監督機制。
也許有的同學、教職同仁們疑惑以上訴求與圖書館事件關係何在?其實圖書館事件的問題根源,在於「法」不被尊重:程序不透明造成了不在行政體系裡的人多半無知於法,甚至連工讀生也未必清楚自己的權責;既然無知,也就難以監督行 政的不當與疏失,玩法弄法之人自然有恃無恐。因此我們提出第一點訴求,以取得「知」的權利。
在第二點訴求的方面,雖然校內單位多有提供申訴信箱的資訊,但其實只是一般的連絡方法,並沒有正式的處理程序及結果回覆,使得這些管道缺乏可信賴性,自然沒有對公共事務的監督能力。爲了擁有最基礎的「行」的能力,一個容易使 用而有效的管道是有必要的。
由淡藍色權益節思考何為「校園民主」
文/詹慈恩
前陣子,由世新學生會舉辦的第二屆淡藍色權益節,悄悄地開始,又悄悄地結束了,令人不知所以然。遙想上一屆排場熱鬧、學生會廣發《民主報》、多家媒體前來採訪,世新的校園民主意識看似冒出嫩芽,然而,第一屆權益節 結束,許多關於活動的問題和疑慮遲遲未被釐清、被討論、被改進,直到今年第二屆權益節,「校園民主、學生權益」早已淪為口號和形式。
何謂校園民主?民主,人民作主之意,學生既為校園的主體,校園影響我們的生活、思想、甚至未來,學校這場域理當為學生作主,我們必須讓校園更具體的展現平等、自由,讓學生、教師與行政人員能順暢、無障礙的的對話,並且讓此的 對話「有效」而非「空談」。
其實這些關於「校園民主」的論述,就如同地心引力法則一般令人耳熟能詳,然而,我們真的瞭解,自己手上應當握有什麼樣的權力/權利嗎?
以表象來看,幾乎可以說,現今大學的各項制度可以算是比較符合民主了,我們的學生會,相對於高中自治會而言,組織更大、也更能自由的去做事。然而,以世新為例,我們卻發現,絕大部分學生在決定校務的過程中,絲毫無影響力,學 生會也幾乎成為行政傀儡,由此可見,即便是大學校園,離「真正的民主」仍然遙遠。
世新為私立學校,我們總是說學校收了高額學費,應當提供學生更好的教學品質、更多福利,也總是埋怨學校行政單位又出了什麼包、擺了什麼跩樣,但當我們只是不斷要求、批評、抱怨時,「民主」一詞早已被消費殆盡。學生,無庸置疑 的有爭取自身權益、參與校內行政事務的權利,但在談爭權之前,我們先要有「理解民主、使之活躍」的條件。
「民主」這件事,應該要有持續性、有討論、有影響力,當我們想為自己應有的權益發聲時,本身必須有想法、有自信,知道自己要什麼,並且提出一套說法去說服對方。並且,在付諸行動之前,我們必須先思考:「到底是什麼,造成了現 在令我不舒服/不認同/不理解的一切?」
這個問題的答案範圍十分有彈性,小至單談校園體制,大至牽扯到整個社會結構,甚至歷史脈絡的問題,在我們逐步開始行動的每個階段,可能會得出不同深度和廣度的答案,然而這些都無妨,都能慢慢的靠每一步行動、每一個思考,去充 實自己的認知。因此,我們要先有「學生有能力參與並改變」的意識,確切的告訴學校:「我知道我要什麼,而且我們是平等共生的」,才能產生真正能改變的力量。
當我們有條件、有能力為自己的立場站穩腳步,理解何謂真正的「民主」,就能實質且有方向、有效率的行動,達成爭取自身權益的目的,而不是由學生會(行政單位?)舉辦「一年一度」的權益盛會,突兀的跳出來喊喊口號、請校長站站 台致致詞、甚至演出「權益女神」的戲碼,幾天的活動期一過,一切照舊運轉,我們仍將「民主」當做一死的、收藏在字典中的名詞。
訂閱:
文章 (Atom)

